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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12年的社保费一次清缴了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2-28 16:32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中国税务报 字号:

“真的好开心,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税务机关用心帮忙,我们的社保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追回来啊……”日前,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地税局的服务热线中传来一个喜悦的声音。

来电人叫潘桂英,今年50岁,她刚刚得知自己被制衣厂拖欠了12年之久的社保费近日终于一次性清缴了。她和工友李妹申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第一时间拨打清城区地税局的热线电话,表达由衷的感激之情。

原来,潘桂英和李妹申于200510~20136月在清城区一个制衣厂工作,但该制衣厂为节省成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她俩缴纳社保费,导致她们离职后一直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2013年,潘桂英和李妹申咨询法律人士后,向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事实关系裁定。在历经两年的民事经济纠纷诉讼后,她们就有关权益受侵害事件依法向清城区社会保障局提起投诉,清城区社会保障局立即将此投诉案件移交清城区地税局办理。

接到该案件后,清城区地税局马上安排专人与潘桂英和李妹申取得联系,仔细了解情况,倾听她们的诉求。之后,该局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一方面和潘桂英建立起有效的双向联络机制,定期反馈案件办理的进程,以帮助缓解她们等待期间内心的焦虑情绪;另一方面立即对被投诉制衣厂的经营现状和社保费历史缴纳数据等情况展开全面核查。

经查确定,该制衣厂已经成为“走逃失踪户”。依据相关规定,清城区地税局制作相关文书,责令该制衣厂限期缴纳有关社保费,并将该走逃企业的欠费信息刊登在《清远日报》上,通过媒体送达公告。随后,专项工作组依法申请查询该走逃企业的银行账户。

就在清城区地税局拟将该案件提交法院强制执行时,该企业的办税员突然现身了。

走逃企业办税员的突然现身,让案件处理柳暗花明。据这位办税员透露,该制衣厂的法定代表人陈某为境外人士,曾因失信被限制出入境,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深知失信的严重后果。此次欠费事件经清城区地税局公告后,其亲朋好友也纷纷来电提醒他不要再躲避问题,他感受到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而从内心来讲,他也害怕再次被列入失信名单,面临诸多限制。综合考虑后,他决定主动联系地税机关,积极核对该投诉案件的欠缴社保费金额及其他欠费、欠税情况。最终该企业清缴社保费欠费及滞纳金,合计85766.74元,其中社保费滞纳金15809.59元,与欠缴本金之比达22.6%。高额的滞纳金让陈某追悔莫及。

“切勿因小利酿成大错,失利事小,失信事大,合法经营,爱护员工,才是创业致富的明智之选。”经办此次清欠费案件的地税人员向经营者发出提醒。(张敏 苏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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